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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福贡县四人因造谣、传谣被依法拘留!

2022年08月30日 17:30 来源:中共怒江州委网信办

近日,怒江州福贡县公安局依法快速查处一起网上编造传播谣言违法行为,四名相关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

案情回顾

7月5日,一条因老人接种新冠疫苗致使病危的视频及言论在网上传播。视频显示,一名老人躺在沙发上,一群人围在老人身边,并配有傈僳语:“老人打了新冠疫苗快要死了,不能打这个疫苗”等,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架科底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就有关情况开展核查。

经核实,7月4日11点15分,福贡县架科底乡维独村的一名老人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在医护人员陪同留观无异样后离开。约晚上18时,老人感觉身体不适,出现头晕、无力的症状,老人的儿子李某某便联系工作人员去了解情况,随后乡政府和卫生院的工作人员来到李某某家中对老人的身体情况进行检查,考虑为因当天老人未进饮食引起低血糖,给与口服葡萄糖静观休息后测血糖值正常。老人状态好转后,告知李某某及其家人老人的生命体征正常。

期间,言某某在李某某家中闲聊时,杜撰了老人的病因是接种疫苗,如果老人因接种疫苗而导致死亡,那么相关人员都得去福贡县坐牢的不实信息;李某某和阿某某在现场分别用手机拍摄视频同时用傈僳语说“老人打了新冠疫苗快要死了,不能打这个疫苗”等不实信息,捏造没有医学根据的谎言,并将该视频发送给李某某在外地的姐姐以及微信群;此某某在微信群聊内看到视频后,在不加甄别的情况下,将该视频转发至抖音账号内,造成多人点赞关注及转发。

此某某、言某某、李某某、阿某某四人的行为给福贡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福贡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对此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5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对言某某、李某某、阿某某散播谣言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7日处罚。

提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大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转载、发布信息应以官方发布为准,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共筑清朗网络空间,共建共享网络文明。对各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属于一般违法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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